第二十类 家具家具,镜子,相框; 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、角、鲸骨或珍珠母;贝壳;海泡石;黄琥珀;存储或运输用非金属容器。[注释]第二十类主要包括家具及其部件,由木、软木、苇、藤、柳条、角、骨、象牙、鲸骨、贝壳、琥珀、珍珠母、海泡石以及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成的某些制品。本类尤其包括: 金属家具,野营用家具,枪架,报纸陈列架; 室内窗用百叶帘或遮光帘; 寝具,例如:床垫,床架,枕头; 镜子,家具用和梳妆用镜; 非金属车牌; 非金属小五金器具,例如:螺栓,螺丝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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