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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类

  • 第十八类 皮革皮具

    第十八类 皮革皮具

    第十八类 皮革皮具皮革和人造皮革;动物皮; 行李箱和背包;雨伞和阳伞;手杖; 鞭,马具和鞍具;动物用项圈、皮带和衣服。[注释]第十八类主要包括皮革、人造皮革及由其制成的某些制品。本类尤其包括: 行李箱和背包,例如:手提箱,旅行箱,旅行包,抱婴儿用吊袋,书包; 行李牌; 名片夹和钱包; 皮革或皮革板制箱和盒。本类尤其不包括: 医用拐杖(第十类); 人用的皮制的服装、鞋、帽(第二十五类); 为所装产品定制的包或箱,例如:笔记本电脑专用包(第九类),照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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